育儿补贴新政:力度几何?如何更好落地?

育儿领域迎来“国补”新政啦!《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合法生育3岁以下婴幼儿可获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补贴按年发放,每孩每年3600元。此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这意味着,3岁以下婴幼儿最多能领三年、总额1.08万元的补贴。该补贴覆盖一孩、二孩、三孩家庭,且免征个税、不计入低保等家庭收入认定。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一孩纳入补贴范围,能全面惠及育儿家庭,减轻养育压力,利于家庭再生育。

目前,全国已有20余省份探索发放育儿补贴。为何国家选择此时出台政策?补贴力度如何?时代周报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本波。

为何此时出台政策

张本波称,我国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面临少子化、老龄化等趋势,低生育率是长期挑战。为此,我国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出台多项措施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发放育儿补贴是最受居民欢迎的政策之一,此次方案出台补上了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关键环节。

补贴力度与资金来源

国家补贴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按3岁以下婴幼儿约3000万人估算,一年支出达1080亿元。张本波表示,补贴资金全部来自财政,国家基础标准补贴由中央财政按比例补助地方,中央承担约90%,地方平均承担约10%,地方可提高标准,资金自行承担。补贴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我国0 - 3岁子女平均养育成本每年约3万元,3600元补贴约占10%,对减轻家庭负担效果实在,尤其对中低收入家庭作用显著。从国际看,我国补贴标准占人均GDP约3.8%,相对合理,且政策有优化调整空间。

国家和地方补贴的协同

生育支持是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国家与地方育儿补贴目标一致,都是减轻家庭负担、提振生育意愿。方案鼓励地方提标,以调动积极性、形成政策合力,但要注意协调平衡,避免差距过大影响政策效果。地方可采取提供托育、教育、购房补贴等差异化措施,与国家补贴互补。

国际经验与配套政策

生育率下降是全球性问题,发放经济补贴是低生育率国家的普遍选择。如法国有“生育奖励”和托育补贴,德国有育儿补贴及对弱势群体的额外补贴,日本有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贴,这些国家生育率有不同程度回升。国际经验表明,单一政策效果有限,需综合实施多种政策,如提供托育公共服务、发放教育和住房补贴、完善育儿假、倡导男女共担育儿责任等。

提高生育意愿的关键

张本波认为,经济压力大影响生育意愿,育儿补贴有兜底作用,但还需协同教育、住房等配套政策。同时,“谁来照料孩子”是难题,需建立友好生育假政策,提供高质量普惠托育服务。此外,提高生育意愿的根本在于培育新型生育文化,营造乐婚乐育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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