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科创板业务规则及投资风险,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携手推出“走近科创,你我同行”科创板投教专栏。以下,我们将为投资者详解科创板投资者保护要点。
一、注册制改革的市场机制体现
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坚守市场导向,强化市场约束。发行人需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则要提升专业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需坚守职业操守,提供专业服务。同时,法律制度环境需持续优化,加大违法违规成本,实施严格的退市制度,共同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二、中介机构责任强化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与核查把关责任更为重大。监管机构将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严厉措施,大幅提高违法成本,维护市场秩序。
三、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鉴于科创板企业商业模式新颖、技术迭代迅速、业绩波动大的特点,科创板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中小投资者,可通过公募基金等间接参与。上交所将推动发行主要投资科创板的公募基金产品,且现有可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及前期发行的战略配售基金均可参与科创板投资。
四、上市公司盈利与定价风险
科创板企业可能存在上市前或上市后未能盈利、持续亏损等情况,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同时,科创板股票定价市场化,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且因企业特性,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股价波动风险较大。
五、退市制度严格化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速度更快、情形更多,执行标准更严。投资者需高度关注退市风险。
六、表决权差异安排
科创板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可能导致控制权集中,普通投资者表决权受限。投资者需关注相关公告,了解特别表决权股份变动事宜。
七、红筹企业信息披露与权益保护
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需设立证券事务机构,聘任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负责信息披露和监管联络。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红筹企业,需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红筹企业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总体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相当,但投资者需充分了解存托协议和相关规则,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
八、信息获取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官方网站“科创板专栏”、上交所科创板投教专栏及“上交所投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科创板交易相关信息及投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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