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退市制度全解析

编者语: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科创板构建了更为严格、多元的退市制度体系。本期“上交所科创板投教专栏”将深入解读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退市相关规定,助投资者明晰规则。


退市风险警示标识

与沪市主板公司相同,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会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此与其他股票区分开来。

退市风险警示期交易规定

科创板与上交所主板不同,其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会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也不适用该板块的相关交易规定。

强制退市情形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面临多种强制退市情形:

  1.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涵盖信息披露重大违法以及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如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 交易类强制退市:包含累计股票成交量、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等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情况。

  3. 财务类强制退市:主要指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如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4. 规范类强制退市:涉及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需注意,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整理标识与交易期限

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简称前会冠以“退市”标识,且不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其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若公司股票在整理期内全天停牌,停牌期间不计入整理期,但累计停牌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累计停牌达5个交易日后,上交所不再接受停牌申请;未在期满前申请复牌的,上交所将于期满后次一交易日恢复交易。

退市整理期公告要求

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积极履行义务,提示风险。退市整理期第1天,应发布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起始日和终止日等。前25个交易日内,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

强制退市后股票交易转让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对公司股票摘牌,终止上市,并转入股份转让场所挂牌转让,公司应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挂牌转让。

主动终止上市情形与投资者保护

上市公司出现股东大会决议撤回交易、转而申请其他场所交易、股份回购或收购导致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合并注销、解散等情形,可向上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上市时,公司及相关各方需对公司股票退市后的转让或交易、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等作出妥善安排,可选择在股份转让场所转让股票或依法作出其他安排,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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