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资本市场重大制度创新,对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意义重大。本期“上交所科创板投教专栏”为投资者详细解读科创板注册制审核。
发行上市审核与注册程序
注册制下,上交所负责科创企业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负责股票发行注册。发行人按证监会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上交所申报。上交所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通过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开展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条件与要求。同意则报送证监会注册,不同意则终止审核。证监会收到材料后履行注册程序,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可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
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差异
上市条件与审核标准:科创板发行条件精简优化,设多元包容上市条件,允许未盈利、特殊股权结构及红筹企业上市。
审核制度: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核查把关,上交所通过问询督促充分披露信息。
发行承销机制: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市场化决定,建立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
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尽职调查义务和核查把关责任,严厉追责违法违规行为。
配套措施:完善法治建设,增强监管全面性和有效性,探索完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审核原则与方式
上交所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原则审核,实行电子化审核,通过提问、回答督促完善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披露审核重点
上交所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包含重大影响信息及披露程度,内容是否一致、合理、有逻辑,是否简明易懂便于投资者阅读理解。
审核意见与文件查阅
上交所同意发行上市审核意见,不保证信息真实性和股票投资价值。受理申请文件当日,发行人需在上交所网站预先披露相关文件,之后更新披露,投资者可登录查询。但预先披露文件非正式文件,不具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用。
发行信息披露流程
发行人取得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启动发行前在上交所及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招股意向书,确定发行价格后五个交易日内刊登招股说明书,并在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指定网站阅读。
发行上市流程的暂停与暂缓
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至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生重大事项致发行人不符合条件或要求,发行人应暂停发行,已发行的暂缓上市。若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可撤销注册,股票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发行未上市的按发行价加算利息返还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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