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科创板:投资者需了解的十大要点

近期,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规则集中发布,引发众多投资者关注。为助投资者深入了解,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走近科创,你我同行”专栏,普及相关知识。以下为您梳理关于科创板的十个关键问题。

科创板定位如何理解?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科创板定位。科技创新更新快、培育慢、风险高,科创企业多处于关键发展期,科创板定位需兼顾现实与目标、当前与长远。它既是科技企业展示板,也是推动其发展的促进板,优先支持新技术、新产业企业,也兼顾新模式、新业态优质企业。上交所将从制度建设、市场机制、审核安排、企业引导四方面落实定位,优先支持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突出、成长性强的企业,兼顾新业态、新模式企业。

企业发行上市条件怎样设置?

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精简优化发行条件,从主体资格等方面规定首次公开发行条件。《上市规则》从发行后股本总额等方面明确多套上市条件,引入“市值”指标与财务指标组合,设5套差异化指标,满足不同财务表现的科创企业上市需求。还允许尚未盈利、有累计未弥补亏损、特殊股权结构及红筹企业上市。

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上市条件?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表决权安排应符合规定,且至少符合一项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发行人可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其表决权数量大于普通股份。

红筹企业上市条件?

符合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尚未在境外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且在同行业有优势的红筹企业,市值及财务指标至少符合一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注册制下审核程序如何?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审核,企业应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经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投资者交易适当性管理要求?

科创板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机构投资者需符合法规和业务规则;个人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及资金账户资产日均不低于50万元,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还需符合上交所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公募基金等参与。

交易有哪些特殊规定?

科创板企业不确定性高,交易制度引入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等差异化机制,防止过度投机,保障流动性。

信息披露义务如何履行?

科创板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证券价格或投资决策的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结合行业特点披露经营信息和风险因素。

信息披露文件阅读渠道?

投资者可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了解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有需要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应披露信息,并于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

退市制度有何特殊规定?

科创板退市制度更严格,退市时间短、速度快。新增市值低于标准、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重大缺陷等退市情形,对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可能退市,投资者需关注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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